《泉州开发区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访谈
本次在线访谈邀请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金波作为访谈嘉宾,解读泉州开发区出台的《泉州开发区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政策有关情况,并与广大网民朋友在线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
- 时间:2024-10-15 15:00-15:30
- 嘉宾:泉州开发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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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泉州市科技信息网站“在线访谈”专栏,今天我们很高兴为大家邀请到永春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锦辉,潘局长将为大家解读永春县出台的《永春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围绕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政策问题,与网民朋友在线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大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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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好,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永春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希望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加强沟通、交流,倾听大家的意见与建议,我会对大家所提问题进行答疑解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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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永春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是永春县为了激励企业科技创新专门制定的,涉及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项目攻关和企业开展异地研发等诸多方面。那么,新出台的文件有哪些政策背景呢,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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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主持人。根据市委张书记、永春县委吕书记的指示批示,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出台鼓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我们出台这份文件主要是结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1〕52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文〔2021〕85号),在充分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实际对原有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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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整个的制定起草过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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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为加快推进落实,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文件起草工作专班,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高度重视此次扶持政策的起草工作, 6月21日主持召开起草工作调度会,就文件起草内容进行认真细致讨论,我局根据会议精神,汇总县工信商务局、人社局等部门建议、意见,于7月3日形成《永春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第一次征求意见稿);7月5日,将《若干措施》(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发至16家重点企业征求意见,并于7月7日召开企业现场征求会,根据征求到的2条意见,再次修改形成《若干措施》(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发至9个县直单位、22个乡镇和16家重点企业,同时,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于7月11日召集11个县直单位、22个乡镇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对《若干措施》(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逐一讨论,会上共征集到4条意见和建议,我局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形成《若干措施》(第三次征求意见稿),于7月19日再次发至7个县直有关单位和22个乡镇征求意见。最终,综合各方面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永春县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送审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于8月25日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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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们这份文件出台也是经过征求多个部门、单位意见,层层把关后才得以完成的。那么此文件的内容主要有哪些?麻烦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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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下面我就制定的整体情况做个简单的介绍。其主要内容共有七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支持创新主体发展壮大”,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规上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壮大创新企业群体。
第二部分是“加快推进科研平台建设”,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创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创新人才聚集,助力产业创新发展。
第三部分是“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主要是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到我县开展技术创新、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并在我县落地转化,进一步增强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意识,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四部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是为了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交易认定登记,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
第五部分是“推动科研项目核心攻关”,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创新科技项目攻关方式,提升研发水平,不断提高承担高层级科研项目的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重大科技专项等各类科技项目。
第六部分是“鼓励企业开展异地研发”,主要是支持我县企业在异地建设创新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异地科研力量,推动异地科研成果在我县落地转化。
第七条是“其他事项”,包括本措施的实施时间、解释单位等内容。 -
好的,非常感谢潘局长为我们介绍了文件制定的大体内容,让我们对此有一个整体的认识。下面,把时间交给网友来提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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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潘局长!这次出台的科技创新新政策对科研平台建设奖补有哪些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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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潘,您好!科研平台包括各级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专家工作站等。对比21年出台的政策,主要新增对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认定的奖励。具体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县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县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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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科技型企业的负责人之一,请问潘局长,企业若是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能获得哪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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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您好!为了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加大了此方面的补助力度,对比21年出台的政策,新增规上企业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泉州市外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新纳入高技术产业分类奖励等内容,具体为:(一)对规上企业、规下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配套奖励;(二)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1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原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最高10万元配套奖励(以市级核定数为准);对泉州市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永春完成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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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局长,您好!请问下这些政策条款要找谁了解?有没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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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方便企业了解和对接各项政策条款,我局已将政策文件发放给各部门、各乡镇,也通过“永春县科学技术局”公众号、微信群、政府网等平台媒体公布。各位企业家们也可以直接拨打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595-23894556进行政策和申报事项的咨询,我局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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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的时间就要结束了,感谢潘局长能够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参加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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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参与与支持,同时也要感谢泉州市科技信息网站提供了一个友好坦诚的交流平台。请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朋友们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给我们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通过电话(23894556)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提供更多相关的信息。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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